众所周知,科学研究是一项探寻自然和社会未知领域的活动,该活动的最大特征就是求真和真实。其中求真是研究的目的,真实是研究的基础,没有真实就不会有真正的研究。而科学研究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不迷信权威,任何社会机构都没有权利对科学本身发布命令。科研机构的领导者,只有为科研人员提供支持和服务的权力,而没有命令科研人员如何进行研究、何时取得科研成果的权力。然而,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科研人员发表真实见解和科研成果的行为则是有条件的,亦即是受社会中说真话制度和环境限制的。因为一方面.科研作为一种探索未知的活动,其结果可能打破了社会中的许多常规或权威理论,研究人员的思想和见解也往往具有“石破天惊”或“耸人听闻”的特性,他们的许多假设或结论,都会在常规的标准中被判为偏激、荒谬、奇谈怪论,若没有使人精神轻松的说真话的社会环境,很难保证科研人员会将自己的真实想法及时和毫无保留地说出来。另一方面,即使是科学家们完全遵循科学规律的研究,也难保证他们的结论就一定是正确的,其市的有些结论还可能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所以,计会应该允许科学家们犯错误。因为他们的有些想法可能未必是真理,未必很成熟,但极可能就是真理的萌芽,是新科学的先导。没有这些萌芽和先导,就不会有科学和人类社会的进步。以汉川地震预报为例,若在坟川地震之前,有哪位科学家能够斗胆发表出该次地震预报的话,那对于灾区人民而言,该是多么大的福音啊。所以,科学家们的说真话,维系着人类社会的安全和幸福,而尊重和保护科学家说真话的权利和热情,包容和允许科学家们说错话,既是人类社会应有的优秀品质*也是人类社会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