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完善人格德育理论在美国兴起,代表人物是托马斯·里考纳,1991年出版的《完善人格教育》代表了他的主要观点。该理论认为德育的最终日的是使学生形成完善的人格。

完善的人格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行为组成,即:知善、欲善和行善。道德认识由道德意识、领会道德价值观、理解别人、道德推理、做出道德决定、自我反思几方面构成。道德情感由良心、自尊心、同情心、热爱真善美、自我控制、谦卑这几方面构成。道德情感与道德认识结合后会产生巨大动力,促成道德动机,架起从知到行的桥梁。道德行为由道德能力、意志和习惯组成,是道德认识与道德情感结合的产物。里考纳认为三者交织在一起,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不能简单分割。我国学者认为思想道德品质由道德认识、情感、行为、意志四因素构成,德育过程即是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操、养成道德习惯、锻炼道德意志。可以用16个字来概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

里考纳认为学校要使学生形成尊重、责任、诚实、公平、忍让、谨慎、自律、助人、同情、合作、勇敢、民主等价值观,其中,“尊重和责任这两个价值观居于普遍的公共道德的核心地位,它们在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双方面都有显著的客观意义,尊重和责任价值观对促进完善人格的发展,对增进入与人的关系,对人类民主的社会,以及对公正和平的世界都必不可少。”尊重有广泛的内涵,包括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财物、尊重权威、遵守公共秩序、维护人类环境等。责任强调入与人之间相互关心的义务,是尊重的延续。

里考纳在总结学校德育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12种完善人格教育的途径。教师应成为关心者、榜样和学生的良师益友;关心学生间的道德交往问题;实施道德纪律;召开多种形式的班会;通过各学科教学渗透道德教育;利用合作学习方式进行道德教育;培养学生学习责任感;鼓励符合道德标准的行为;教会学生解决冲突;促进学生关心社会发展;建立积极的校园文化;学校、家长和社会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