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现代学校制度纲领性的表述是: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代表着2010年中国对现代学校前卫的认识,2020年能否实现依然没有确切的把握。
依法办学而不是以行政指令或行政隶属关系办学,这是现代学校制度的外部前提。凡依法建立的学校,自然就获得自主办学的基本权力,这种自主权力又不属于校长或某一个人,而是属于评议会之类的组织。依法办学是建设法治国家在教育方面的实践。它又是前述其他三个方面得以有效实现的前提,既要求政府要依法行政、又要求学校要依法管理,社会要依法参与、依法监督。在行政对学校干预过度的现实面前,依法才能明确学校的社会定位,依法才能维护学校办学自主权,抵制学校外部非法干预。在学校内部依法就是依据学校章程规范各种责任和权力主体的权利,以及各方面的关系,其中最为关键的是保障学生的学习自主权,保障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权利,学校的本质应该是搭建平台、创造机会,帮助学生认识和发展自己。要把未来还给学生自己,而不是按照固定的模式去“塑造“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