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育合同的履行是一次性完成还是多次完成为标准,可以格教育合同划分为一次性给付的教育合同与连续给付的教育合同。
一次性给付的教育合同,是指合同的履行是一次性给付便完成的教育合同.如短期培训合同、强化训练合同、考前培训合同等。
连续给付的教育合同.是指合同的履行是在一定期限内多次给付才能完成的教育合同。绝大部分教育合同,特别是学历、学位教育合同都属于连续给付的教育合同。
划分一次性给付的教育合同与连续给付的教育合同的意义在于:两种教育合同的无效或撤销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次性给付的教育合同无效或撤销具有溯及力。例如,强化训练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效果,原因在于提供训练服务的机构隐瞒关键事实,以至受训练一方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签订强化训练合同,该合同被撤销后,提供训练服务的一方应当持所收取的学费返还给对方。但是,连续给付的教育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一般不具有溯及力。例如,因重大误解(如对毕业后就业的误解)签订的研究生课程进修合同在履行一个学期后被撤销,则已履行的部分不再相互返还。因为,在教育合同中,最终拿文凭只是合同内容的一个方面,而更重要的是教学服务过程与质量。既然已经履行了一个学期,学习者已获得了一个学期的教育服务,那么,在合同被撤销后,其支付的学费、杂费也不应当全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