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技论文的题名下方,应紧接着列出论文作者的姓名、单位和地址,有时很有必要列出作者所在地的邮政编码。列出论文作者的必要性科技论文是科学研究成果的表述,列出论文作者,表明作者文责自负,是一种严谨的科学态度。英国科技论文代写是科研工作者长期研究成果的结晶,是社会财富的一个组成部分,论文记录了作者的劳动成果,以期得到社会的承认。

列出作者姓名,便于读者根据作者索引进行文献检索;列出作者姓名、单位、地址和邮政编码,便于读者与作者联系,研究或解决读者提出的问题。论文作者的列出作者单位、地址的列出。在科技论文作者姓名之前,应首先列出作者所在单位。单位名称一般则可反映作者单位的所在地,例如“北京科技大学机械系”、“太原工业大学土建系”等单位名称,可直接反映出其单位地址在北京、太原但是,有的单位名称反映不出作者单位所在地,使读者难以与作者取得联系,例如“中国矿业大学”、“山西铝厂”等单位名称的列出,读者只能知道它们在中国、山西,但不会清楚它们在中国徐州、山西河津县,给读者与作者联系造成困难,所以在列出作者单位时,同时列出单位所在地址是十分必要的。论文的作者有时是一位或几位,他们的地址均应按作者姓名的顺序分别列出。为了读者与作者联系方便,需要列出作者的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时,可将作者的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列在注释中,注释可在论文首页的下方,也可以在论文的末尾。如果在论文发表前作者已搬到另一地址,则注释中应列出作者所在的新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如果作者所在的是保密单位时,论文中可不列出作者的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读者非常需要同作者联系时,可首先与发表论文的出版社及其责任编辑联系,以便间接沟通读者与作者的联系。在科学技术界,同名同姓者甚多,只有详细列出作者的地址、邮政编码,才能准确地辨别出作者,以便于文献编辑部门在引文索引中把他们的论文汇集在一起,有利于读者查阅。)作者姓名的列出。

从表面看来,科技论文写作最容易列出的是论文作者姓名,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如果研究工作和论文撰写均是由一个人完成的,那么论文撰稿人在论文中署上自己的姓名是无可争议的。但是,科研工作和论文写作往往不是由一个人完成的,而是由两个以上的研究人员合作完成的,有时是在某领导的支持或某实验室的协助下完成的,因此论文中署哪些人的姓名及署名顺序就需要磋商科技论文列出的作者应包括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论文撰写的人,其姓名排列顺序应按贡献大小依次排列。第一位作者应该是被公认为参加该项研究工作贡献最大、提出最初设想,解决研究工作中关键问题的人,第二位作者是主要合作者,其后根据贡献顺序列出第三位、第四位。参与了大部分或全部研究工作,解决了研究中的关键问题,并主笔撰写了论文的人,哪怕他仅仅是位研究生或助理工程师,也应该列为第一作者;有声望的教授、专家列在他们之后既体现了对青年一代的鼓励与支持,也表明了教授、专家所具有的谦虚品德。为了避免或减少论文作者排列顺序时发生争执,国外有的杂志要求作者的姓名按字母顺序列出,国内有的出版者要求作者的姓名按姓氏笔划顺序列出,这种排列方法往往会埋没了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是毫无意义的,也是十分不可取的。科学研究成果是靠个别人和少数人提出初步设想并解决研究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后取得的,在实验过程中无疑需要领导及实验室与现场有关人员的支持。领导需要对研究者在研究经费及人员组织方面给予支持,并要为其创造好的实验工作条件;实验室及现场操作人员要根据研究人员给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操作,这些工作无疑对搞好研究是非常必要的,但它不是取得科研成果的关键工作,所以一般情况下科技论文作者不应列未参与研究的领导和操作人员,即便需要列出个别人,也只能列在后面。

国家标准规定:“在封面和题名页上,或学术论文的正文前署名的个人作者,只限于那些对于选定研究课题和制订研究方案、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部分研究工作并作出主要贡献、以及参加撰写论文并能对内容负责的人,按其贡献大小排列名次。至于参加部分工作的合作者、按研究计划分工负责具体小项的工作者、某一项测试的承担者、以及接受委托进行分析检验和观察的辅助人员等,均不列入。这些人可以作为参加工作的人员一一列入致谢部分,或排于脚注。”